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2025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隶属于泰安市教育局,招收全市范围内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主城区范围内智力障碍及孤独症适龄儿童,并承主城区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学校现有教职工96人,在校生460人,设有学前、小学、初中、职业中专四个学段。学校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委党校新校区西邻,占地101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美丽特教”的办学思想,以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良好的生活能力、过硬的专业技能、科学的运动习惯、有益的兴趣爱好、合格的信息素养”为目标。
学校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全面构建“大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断提升学校职业教育水平,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视障学生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已培养推拿从业人员达1000多人,他们的就业点分布在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欢迎。
学校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济南大学、滨州医学院、潍坊学院等开展了合作研究项目,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内外多个地区的特殊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关系。学校办学成效显著,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等。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年级 | 类别 | 招生报名条件 | 招生人数 |
学前班 | 智力障碍 | 1. 3-8周岁智力发展落后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 6 |
孤独症 | 1. 3-8周岁孤独症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 6 | |
小学 一年级 | 视力障碍 |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视力障碍儿童或肢体残疾儿童; 2. 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 | 8 |
听力障碍 |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听力障碍儿童; 2. 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 | 8 | |
智力障碍 |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智力发展落后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 8 | |
孤独症 |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孤独症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 6 | |
中专 一年级 | 视力障碍 (中医康复技术) | 1. 16-35周岁的视障人士; 2.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无不良嗜好。 | 10 |
智力障碍 | 1. 16-25周岁的智力障碍及孤独症人士; 2. 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无不良嗜好; 3.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 10 |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538-2096172,15153837839,李老师。
2.现场报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于暑期前的工作日至学校教务处进行报名。学校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对臼街西首,新市委党校西邻。交通方式:71路公交车到启圣路站下车西行200米,或11路、28路、44路、56路、59路、69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新校区站下车西行700米。
注:报名截止至2025年8月8日。
四、评估及面试
1.时间:2025年8月12日。
2.需携带材料。需携带户口本及学生残疾人证,报名的外地户籍孤独症及智力障碍学生,需另外携带监护人务工证、居住证等居住证明材料。
3.内容。对于学前及义务段,学校组织教育、心理、医疗专家组成评估鉴定小组对学生进行鉴定评估,主要考察拟入学儿童的智力、视力、听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中专段由学校组成面试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4.安置及录取。学前及义务段由评估鉴定小组给出教育安置决定和建议,经过评估能够基本适应学校生活的,将综合考量学生学习能力、年龄等因素安排至相应班级学习。中专段由学校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其中,视障中专初中及以上学历、泰安市户籍优先。
5.注意事项。家长及学生应向学校如实告知与学生身心健康有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学生有无癫痫、心脏病、肿瘤以及其他重大疾病或手术史,有无特异体质,是否存在攻击性行为或心理异常等。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30天,学前及义务教育段学生试读期间若发现确实不适合在特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将建议家长采取家庭安置或转衔,学校将按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中专段学生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就读情况的,学校不予办理学籍登记。
2.在校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学生实行寄宿制,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实行走读制。
3.在校生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全免,生活费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