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安排

2018-05-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我校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我校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就读手续,使所有符合条件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实现零障碍目标。

三、强化管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

(一)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校入学的,我校专门为其建立义务教育学籍。中途转学或借读的,及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学籍证明,联系就读学校。

(二)建立流动儿童基本信息登记制度

及时摸清情况,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跟踪管理。

(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同待遇”

享受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一收费标准,同享各项政策,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同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增强学习自信心,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四)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

我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设置零障碍。不采取入学考试或测试等手段,平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一收费标准,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当地家庭贫困学生救助范围。

(五)继续实行并完善政策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职业教育阶段学校的政策,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的中考中招政策待遇,进一步清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障碍,深入推进教育公平。

四、加强监督,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贯彻落实

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由教务处具体实施,校长室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零障碍的体制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对待,对各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情况纳入我校的常规工作考核和日常的工作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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