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2025年招生简章

2025-05-27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2025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隶属于泰安市教育局,招收全市范围内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主城区范围内智力障碍及孤独症适龄儿童,并承主城区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学校现有教职工96人,在校生460人,设有学前、小学、初中、职业中专四个学段。学校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委党校新校区西邻,占地101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美丽特教”的办学思想,以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良好的生活能力、过硬的专业技能、科学的运动习惯、有益的兴趣爱好、合格的信息素养”为目标。

学校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全面构建“大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断提升学校职业教育水平,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视障学生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已培养推拿从业人员达1000多人,他们的就业点分布在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欢迎。

学校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济南大学、滨州医学院、潍坊学院等开展了合作研究项目,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内外多个地区的特殊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关系。学校办学成效显著,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等。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年级

类别

招生报名条件

招生人数

学前班

智力障碍

1.   3-8周岁智力发展落后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6

孤独症

1.   3-8周岁孤独症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6

小学

一年级

视力障碍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视力障碍儿童或肢体残疾儿童;

2.   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

8

听力障碍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听力障碍儿童;

2.   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

8

智力障碍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智力发展落后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8

孤独症

1.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年龄规定的孤独症儿童;

2.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6

中专

一年级

视力障碍

(中医康复技术)

1.   16-35周岁的视障人士;

2.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无不良嗜好。

10

智力障碍

1.   16-25周岁的智力障碍及孤独症人士;

2.   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无不良嗜好;

3.   泰安主城区户籍,或父母具有上述地区务工证明、居住证。

10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538-2096172,15153837839,李老师。

2.现场报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于暑期前的工作日至学校教务处进行报名。学校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对臼街西首,新市委党校西邻。交通方式:71路公交车到启圣路站下车西行200米,或11路、28路、44路、56路、59路、69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新校区站下车西行700米。

注:报名截止至2025年8月8日。

四、评估及面试

1.时间:2025年8月12日。

2.需携带材料。需携带户口本及学生残疾人证报名的外地户籍孤独症及智力障碍学生,需另外携带监护人务工证、居住证等居住证明材料

3.内容。对于学前及义务段,学校组织教育、心理、医疗专家组成评估鉴定小组对学生进行鉴定评估,主要考察拟入学儿童的智力、视力、听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中专段由学校组成面试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4.安置及录取。学前及义务段由评估鉴定小组给出教育安置决定和建议,经过评估能够基本适应学校生活的,将综合考量学生学习能力、年龄等因素安排至相应班级学习。中专段由学校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其中,视障中专初中及以上学历、泰安市户籍优先

5.注意事项。家长及学生应向学校如实告知与学生身心健康有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学生有无癫痫、心脏病、肿瘤以及其他重大疾病或手术史,有无特异体质,是否存在攻击性行为或心理异常等。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30天,学前及义务教育段学生试读期间若发现确实不适合在特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将建议家长采取家庭安置或转衔,学校将按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中专段学生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就读情况的,学校不予办理学籍登记。

2.在校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学生实行寄宿制,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实行走读制

3.在校生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全免,生活费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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