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民主监督制度

2023-08-21

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民主监督制度


学校民主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依法治校的政策体现。我校要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进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好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教育工作任务。

一、学校要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关要求,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通过教代会及家长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多种途径,沟通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推进学校工作。

三、支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五、坚持财务审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的财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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